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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斯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04/11/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土地增值稅試算公式任何問題免費諮詢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許世弘 (本公司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 三河奧斯特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2) 陞一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許世弘董事因利益迴避,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外,本案經其餘出席董事一致決議,

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許世弘 (本公司總經理)

7.所擔任該土信貸雲林四湖土信貸土信貸雲林水林土信貸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三河奧斯特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河北省北京東燕郊經濟技術開發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銷售石英震盪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奧斯特-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080922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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