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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自YAHOO新聞

屏衛生局抽驗市售33件米麵製品7件違法添加防腐劑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的麵條、水餃、米苔目以及粄條等米、麵製品進行抽驗,抽驗33件,結果,有7件不合格,都驗出防腐劑苯甲酸成份,由於米麵依規定不得添加防腐劑,台中七期重劃區衛生局因此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對業者裁處罰鍰。

(溫蘭魁報導)

屏東縣政府衛生局這次主要是針對市售的濕麵條、水餃皮、米苔目以及粄條等米麵製品進行抽驗,食品衛生科長呂怡芬表示,總共抽驗了33件,結果,有7件驗出含有不得檢出的防腐劑苯甲酸成份,7件當中,有5件的供應商來自高雄市的業者,另外2件不合格的粄條則為屏東縣萬巒鄉的鍾姓業者,高雄市的業者部分,已經移請高雄市衛生局追查源頭廠商,屏東的部分彰化信貸青年創業貸款課程費用信貸年息,則是根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法裁罰「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殺菌劑像是過氧化氫和硼酸,檢驗結果總共有7件不合格,都是檢出防腐劑苯甲酸,5件分別是粄條、水餃皮和拉麵,另外2件粄條是本轄的製造業所產製的。」

只是,消費者在選購濕麵條、水餃皮、粄條和米苔目時,要怎麼分辨是否有違法添加防腐劑?呂怡芬科長表示,業者在生麵製品的貯存、運送及販賣的過程中,應該冷藏保鮮在攝氏7度以下,如果放在常溫之中,最多不能超過三小時,消費者如果發現業者將麵條、粄條和水餃皮等米麵製品長時間放在常溫販售卻都沒有變質,就要懷疑很可能有違法添加防腐劑。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屏衛生局抽驗市售33件米麵製品-7件違法添加防腐劑-100558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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