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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銀行信貸房貸缺錢急用哪裡汽車貸款三大難題掣肘土壤污染治理相關立法提速

本報記者黃宏平報道近年來,“鎘米”事件、“毒地”開發等消息屢次傳出,土壤污染問題日益引起社會關註。近日,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王世元透露,我國土壤污染十分嚴重,“估算全國中度、重度污染土地約5000萬畝,且基本在經濟發達地區、魚米之鄉”。據悉,三大環保計劃之一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已於近日獲得國傢環境咨詢委和環保科技委專傢組首肯。據專傢組透露,該土壤行動計劃立足我國土壤環境保護實際,系統設計瞭到2017年的總體要求、行動目標、考核指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思路清晰,內容全面,可操作性強,資金機制和有關政策措施具有創新性。“一旦土壤修復市場打開,這個市場將會非常大,遠遠超過大氣和水的污染治理,幾十萬億元才能解決土壤污染問題。”環境保護部生態司司長莊國泰如是說。土壤污染形勢嚴峻大氣霧霾,可以被雨打風吹去;廢水污水,可以靠大江東流去;土壤污染能不能靠天解決?環保部2013年發佈的《中國土壤環境保護政策》顯示,在各類環境要素中,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終受體,大量水、氣污染陸續轉化為土壤污染,損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由於土壤污染具有隱蔽性、滯後性等特征,其對人類的危害將是災難性的。據瞭解,我國被污染耕地中有八成以上是重金屬污染(主要是砷、鎘、鉛),主要來自於采礦、冶煉的跑冒滴漏和固體廢物堆存,以及化工、電鍍等污染源,重金屬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動性差,滯留時間長。專傢表示,重金屬一旦進入土壤,再進行修復非常困難,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經費。根據中國水稻研究所與農業部稻米及制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發佈的《我國稻米質量安全現狀及發展對策研究》,我國1/5耕地受重金屬污染,其中鎘污染的耕地涉及11個省25個地區。2010年全國耕地面積為18.26億畝,照此計算,受污染耕地超過3億畝。“根據環保部與國土資源部的統計數據,中重度污染耕地就有5000萬畝左右。目前,"毒土地"已經威脅到18億畝耕地紅線。”業內專傢表示。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環境修復研究中心主任陳同斌表示,“毒土地”的主要危害有3種:一是直接影響糧食產量和衛生品質。由於農藥、化肥和工業導致的土壤污染,我國糧食每年減產100億公斤。環保部門估算,全國每年受重金屬污染的糧食高達1200萬噸,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億元。二是健康危害。調研發現,“毒土地”污染地區居民患病率、醫療支出明顯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三是社會危害。“湖南"鎘米"事件發生後,很多人已經不敢食用大米。這直接影響瞭農產品(000061,股吧)的銷售,進而會影響社會穩定和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土壤污染已經威脅到人們生存,拖延回避都解決不瞭問題,必須得治。據瞭解,目銀行小額借貸條件林口房屋增貸前重金屬污染土地的修復方法主要有物理法(換土、客土、熱處理)、化學法(化學固定、化學淋洗)以及生物法(植物修復、微生物修復、動物修復),但無論哪種方法,都需要資金的高投入。陳同斌表示,對“毒土地”進行“解毒”每畝約需投入4萬-5萬元,完全治理需要30年以上。治理修復難度很大王世元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表示,下一步為解決土地污染問題,國傢每年將拿出幾百億元,啟動重金屬污染耕地修復、地下水嚴重超采綜合治理的試點。“與大氣、水污染治理相比,我們的土壤污染治理幾乎沒有起步,總體差距較大。但一旦市場打開,規模將遠遠大於大氣和水污染的治理。”莊國泰表示,“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的資金量非常大,至少需要上萬億、幾十萬億元的投入才行。”資金、法律、技術是土壤污染防治面臨的三大難題。莊國泰透露,2012年11月,有關土壤污染防治的行動計劃就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但由於實施的難度較大,2013年年初國務院以《近期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安排》的文件形式進行瞭明確,並提出瞭5個方面的任務:嚴格控制新增土壤污染,將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作為土壤環境保護的優先區域,強化被污染土壤的環境風險控制,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提升土壤環境監管能力。根據國務院的安排,到2015年,全面摸清我國土壤環境狀況,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保護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上升勢頭,確保全國耕地土壤環境質量調查點位達標率不低於80%;建立土壤環境質量定期調查和例行監測制度,基本建成土壤環境質量監測網,對全國60%的耕地和服務人口50萬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土壤環境開展例行監測;逐步建立土壤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和標準體系。力爭到2020年,建成國傢土壤環境保護體系,使全國土壤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即將出臺的《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則系統設計瞭到2017年的總體要求、行動目標、考核指標、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資金機制和有關政策措施具有創新性。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我國有大氣污染、水污染防治專門法律,卻沒有關於土地污染防治的專門立法,現有法律法規隻對我國土壤的保護進行瞭簡單的法律規制,並未真正系統地將農村土地質量保護列入其中。我國考慮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已經有六七年時間,從2006年全國開始進行土壤污染源普查時開始,就在同步進行該領域的立法工作。2013年,由環保部牽頭,國傢發改委、國土部、工信部、農業部等八部委聯合制定的《土壤環境保護法》初稿已經完成。保護土壤環境需防治並重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污染耕地雖然由農民耕種,但造成耕地污染的主要原因並不是農業活動本身,而是工業排放與城市垃圾圍城,因此污染的責任者通常不是種地的農民,相反農民往往是污染的受害者。但土壤污染多數是長期積累的結果,很多污染企業找不著或已改制,不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農民被迫承受著污染的後果,甚至還承擔著種售“毒大米”的罵名。如何讓排放工業污染的企業、制造垃圾的城市居民承擔起應有的環境責任,將“誰污染,誰負責;誰享受,誰付出”的原則落到實處?1980年美國國會通過瞭《綜合環境反應、賠償和責任法》,該法案設立瞭“超級基金”,基金主要經費來源於國內生產石油和進口石油產品稅、化學品原料稅及環境稅,上述稅收全部進入“超級基金”的托管基金,然後按每年的實際需要進行撥款,用於全國土地的消毒和修復。專傢表示,目前有些土壤修復技術已經成熟並具備推廣條件,但資金投入不足是制約農田土壤修復技術大規模推廣的一個重要因素。陳同斌建議,以污染程度、是否糧食主產區、治理基礎條件為參考,按照輕重緩急采取植物修復技術試點先行,以縣為單位推動,一兩年後取得效果,再以地市為單位全面推動;植物修復期間,對其他地區暫時采用重金屬鈍化劑方式。從資金投入來源看,應該建立治理土地污染的資金投入長效機制,在“誰污染,誰治理”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專項轉移支付方式安排資金。根據歐美等發達國傢經驗,土壤保護成本、土地可持續管理成本與場地修復成本基本上是1∶10∶100的關系。“按照1∶10∶100的資金投入比例,預防性投入如果投入1萬元,有土壤污染風險就需要投入10萬元,而到瞭最終的污染治理就需要投入100萬元。”莊國泰表示,在立法過程中,許多專傢都建議吸取大氣和水污染治理的教訓,對於土壤污染防治盡早采取預防性措施。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4-01-13/161383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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